一、任务来源
本标准项目名称《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与装备规范》,源于项目“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环境建设与装备规范的研究”,由全国教育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教育部 教育装备研究与发展中心起草。
二、制定背景
制定本标准的目的是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 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 及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和《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 指南(2015年)》,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为全体中小学生接受心理健 康教育和心理帮助提供条件。
三、编制原则和依据
本标准的制定以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 年修订)》和《中 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指南(2015 年)》为基础,以科学、规范、适用为原则。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 标准化工作导则》给出的规则进行编制。
四、前期研究
(一)文献研究
工作组搜集国内外关于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信息和资料,对我国中小学心理健康 教育课程的现状、中小学心理健康教材以及普遍使用的仪器设备等进行了系统分析,完 成了相关的研究报告。
(二)调查研究
工作组设计了《中小学心理健康功能工作状况调查问卷(校长版)》《中小学心理 健康功能工作状况调查问卷(教师版)》《心理健康教育装备配备使用情况调查问卷(装 备管理人员版)》三类问卷,走访了三个省六个县市的 19 所学校,开展实地调研,为 本标准提供数据支持。基本情况如下:
校长版内容涉及关于学校基本情况、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39个问题;教师版内容 涉及关于个人基本情况、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37个问题;装备管理人员版内容涉及关 于基本情况、心理健康教育装备配备使用情况的18个问题。三类问卷还涉及对7类专 业心理软件、32类专业心理硬件是否有需求的表格。工作组在四川、江西、广西三地展开调查,并对总计177份问卷进行了分析处理, 作为研制本标准的基础资料。其中:
在四川省成都市和绵阳市走访6所学校,包括小学2所,九年制学校2所,完全中 学1所,高中1所。收集“校长版”问卷25份、“教师版”问卷18份、“装备管理人 员版”问卷22份。在江西省南昌市和抚州市走访7所学校,包括小学3所,九年制学校2所,初级中 学2所。收集“校长版”问卷32份、“教师版”问卷52份、“装备管理人员版”问卷15份。在广西省南宁市和凭祥市走访6所学校,包括小学1所,九年制学校1所,初级中 学1所,高级中学2所,完全中学1所。收集“校长版”问卷3份、“教师版”问卷6 份、“装备管理人员版”问卷4份。
五、确定工作程序
课题组根据工作任务,制定了相应工作程序:
1.前期研究;
2.框架设计;
3.分组、明确分工;
4.提交草案稿,聘请行业内专家、教师以及相关企业代表对本规范进行论证;
5.完成建议稿,供专家会议讨论;
6.完成征求意见稿,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7.完成送审稿
8.完成报批稿。
六、主要工作过程
(一)制定工作进度时间表
1.2017年6~7月,启动,开展前期研究。
2.2017年8月,完成框架设计并分组。
3.2017年9~10月,完成草案稿。
4.2017年11~12月,完成建议稿。
5.2017年12月,召开专家评议会。
6.2017年底,完成征求意见稿,在全国范围内征求意见和建议。
7.2018年,召开对标准送审稿的审定会,形成标准报批稿。
(二)确定专家组和工作组
本课题涉及教育、心理等专业,课题组经过专家咨询会确定专家组成员。
七、标准的内容
(一)基本框架
本标准包括引言、前言、目录、正文(共分为6章),内容包括:
1.引言:说明了本标准的编制目的;
2.前言:说明了本标准编制依据的规则、提出与归口单位、起草单位等;
3.范围:说明了本标准的单元构成及界定的标准化对象;
4.规范性引用文件:列出的标准清单与本标准有直接关;
5.术语和定义:界定了本标准涉及到专业用语;
6.一般原则:管理者及使用者所应遵循的原则;
7.分类:本标准对象分类;
8.要求:对心理辅导室建设和设备作出的要求。
(二)主要解决的问题
本标准反映了当前以教学为目的心理辅导室建设与所配备设备的功能和技术要求, 解决了目前教育行业缺失这类标准的问题。本标准的制定在全国范围内提供了具有指导 性和一致性的技术规范,起到了标准应有的作用。在评定、招投标领域可作为依据,同 时为中小学校有关人员在配备该类设备时起到规范和引导的作用。本标准的制定可以为全体中小学生接受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帮助提供条件。改善目 前心理健康教育行业普遍存在的存在“片面化”“实验化”“医疗化”“问题式”倾向, 心理辅导室环境建设和装备配置不能满足要求等现象,提供针对全体学生和个别学生开 展辅导的心理辅导室建设和设备配备的相关规范。
(三)标准名称的确定
根据参会专家意见,为保持与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 和《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指南(2015年)》的一致性,本标准名称“中小学心理健康 教育环境建设与装备规范”调整为“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与装备规范”。
(四)内容要求
1.通用要求
1.1 建筑设计、设施
1.1.1 窗
本标准引用《GB 50099—2011 中小学校设计规范》5.1.9 的规定:教学用房中, 窗的采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T 50033 建筑采光设计标准》的有关规定;……教 学用房及教学辅助用房的外窗在采光、保温、隔热、散热和遮阳等方面的要求应符合国 家现行有关建筑节能标准的规定。根据参会专家意见,为保障学生人身安全,本标准提出心理辅导室加装安全窗。
1.1.2 门
本标准引用 GB 50099—2011,5.1.11 的规定:除心理咨询室外,教学用房的门扇均宜附设观察窗。
1.1.3 地面、顶棚和墙面
为保障师生安全,地面需采用无毒、无害、无异味材料,如实木地板等。为提高室 内心理教育氛围,需考虑地面、顶棚和墙面装饰设计的美观性。
1.1.4 电气设施
电气设施包括供、配电设施和线路等。《GB/T 13869 用电安全导则》规定了用电 安全的基本原则、用电产品的安装使用等内容。配电装置的安装和构造设计要安全、牢 固,设有防止意外触电的措施,且维护方便。心理辅导室电源插座为220V二孔、三孔安 全型插座,并配置接线电源,保证师生用电安全及信息化教学设备的正常使用。
1.1.5 宽带网络
心理辅导室中的一些信息化设备的运行需要安全、稳定的网络环境。本标准引用教 基厅(2001)11 号文件、国务院令第 147 号及公安部令第 33 号的对网络建设、网络安 全的有关规定。
1.2 室内环境
1.2.1 空气质量
建筑材料、装修和装饰材料可能使空气遭受物理性、化学性、生物性和放射性污染, 对学生的皮肤、眼睛、上呼吸道、肺、脑、神经系统的伤害难以估计。故应严格执行 GB 50325《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有关可能影响环境质量的建材、产品、 部品的采用规定。室内的空气质量对学生的发育和健康很重要,质量过低时,既有突显性的征兆,也 有隐性且难以排除的长期影响,必须按国家标准《GB/T 18883—2002 室内空气质量标 准》严格控制。
1.2.2 通风与换气
如气候条件允许,中小学心理辅导室优先采用开启外窗的自然通风方式。《GB/T 17226—1998 中小学校教室换气卫生标准》规定了采用自然换气方式时,需设气窗、通 风道等。本标准引用《GB/T 18883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规定的室内 CO2 最高允许浓度为 0.1% 以及 GB 50099—2011 对于教室最小换气次数的规定。
1.2.3 采光与照明
采光的优劣直接影响学生视力发育、视觉功能和教学效果,室内环境质量和能源消 耗,故必须为心理辅导室创造良好的光环境,充分利用天然光。本标准引用 GB 50099—2011 规定在采光窗洞口面积按不低于 1:5.0 的窗地面积比 估算,Ⅲ类光气候区(夏热冬冷地区)采光系数最低值为 2.0%。本标准引用 GB 50099—2011 规定教室的照度均匀度不低于 0.7,维持平均照度不 低于 300 lx,统一眩光值不低于 19,显色指数不低于 80。教室的照明功率密度现行值 为 11W/m,目标值为 9W/m,对应照度值为 300 lx。
1.2.4 温度与湿度
室内温度与湿度关系到师生健康与教学设备的正常使用。《GB/T 17225—1998 中 小学校教室采暖温度标准》规定在学习(授课和自习)时间内,教室中部(距地面1m 处)的气温为16℃~18℃,不宜超过20℃,相对湿度为30%~80%;GB 50099—2011《中小学校设计规范》规定采暖与空气调节系统的设计满足舒适度的要求,并符合节约 能源的原则,采暖设计温度不低于18℃。根据以上标准的要求及参会专家意见,本标准 采用室内采暖设计温度温度不低于18℃,相对湿度30%~80%。
2 团体辅导室要求
2.1 团体辅导室环境要求
2.1.1 团体辅导室面积和布局
根据GB 50099—2011表7.1.1中规定的教学用房使用面积指标,结合国家对学校心 理健康教育的要求和当前我国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实际需求,本标准提出团体辅导室 面积应不小于108m2(含教学辅助用房)。依据《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指南(2015)》“心理辅导室应设置个别辅导室、团 体活动室和办公接待区等基本功能区域……”,给出团体辅导室的布局要求。
2.1.2 团体辅导室声学环境
心理健康教育是针对情绪、情感的教育,良好的声学环境能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人不 受噪声的影响。本标准引用《50118—2010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表 5.1.1 中的允 许噪声级(A 声级)不大于 45dB、表 5.2.1 中的 Rw 与 C 之和大于 45dB。参考 50118— 2010 表 5.2.2,规定了与相邻房间之间的空气声隔声性能应不小于 45dB。
2.1.3 团体辅导室环境装饰
为了充分利用视觉对心理和情绪产生的影响,本标准根据《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 指南(2015)》对中小学心理辅导室环境布置提出了要求,规定团体辅导室室内环境及 装饰应能体现心理健康教育特点。
2.2 团体辅导室设备要求
2.2.1 团体辅导室通用设备
团体辅导室通用设备是开展课堂教学的基本条件。本标准根据《中小学心理健康教 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要求,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学搭建基本教学环境。根据《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指南(2015)》中“团体活动室……基本设施配有……多媒体 设备”,除了包括教学中使用的传统家具如石英钟、心理信箱等,特别配备了音视频和 摄录设备,为学校开展团体心理辅导活动提供条件。
2.2.2 团体辅导室专用设备
专用设备是保证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开展的基本条件。为保证各种类型不同主题的心 理活动的有效开展,根据《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指南(2015)》以及心理活动的需求, 标准规定了配置方便活动开展的不同高度的可自由组合桌椅。
2.2.3 团体辅导用具及耗材
基于活动的团体心理辅导需要各种工具和耗材。为了保证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的 开展,本标准梳理了传统心理辅导活动中普遍使用的工具、耗材、以及音视频等资料, 并根据学生人数提供了配备数量,方便学校采购和使用。
3 个体辅导室要求
3.1 个体辅导室环境要求
3.1.1 个体辅导室面积
本标准根据《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指南(2015)》个别辅导室面积要求,规定个 体辅导室面积不少于10m2。
3.1.2 个体辅导室声学环境
个体辅导室需要优于普通教室的声学环境,以利于师生交流。本标准引用 GB 50118—2010 表 5.1.1 中规定的允许噪声级(A 声级)不大于 40dB。
3.1.3 个体辅导室环境装饰
本标准根据《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指南(2015)》心理辅导室环境布置要求规定 个体辅导室室内环境及装饰。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达到使人赏心悦目,心情放松愉快, 以及普及心理健康知识的目的。
3.2 个体辅导室设备要求
3.2.1 个体辅导室通用设备
本标准根据《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指南(2015)》“……基本设施配有电脑、打 印机、电话、档案柜、期刊架、心理书籍等”“心理辅导室外应设有心理信箱”以及专 家意见,为确保个体辅导正常开展,对通用设备进行规定。
3.2.2 个体辅导室分区和专用设备
根据《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指南(2015)》中“……有条件的学校也可单独设置 心理测量区、放松室、自主自助活动区等心理健康教育拓展区域”“其他拓展区域(依 需要和条件建设)配备学生心理测评系统和心理健康自助系统等工具,沙盘类、绘画类 辅助辅导器材,放松类、自助类器材等”。按此类心理健康教育拓展区域,本标准将专 用设备分区配置。自行设置功能区的前提条件是根据师资水平和经济条件,避免没有专 用教师的情况下超标准配备造成浪费。为保障学校心理辅导工作的开展,同时防止不符合心理健康教育要求的各种仪器进 入学校,对学生造成二次伤害,本标准在广泛调研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以安全、可靠, 能帮助学生形成积极健康的心理状态和改善不良应对方式的传统心理干预设备为基础, 适度增加信息化设备弥补师资不足的情况,对个体心理辅导室专用设备进行了规定。根据《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指南(2015)》中“了解和监测全体师生的心理健康 状况、特点和发展趋势,及时发现问题,有效监控、防范和应对各种突发事件”要求, 配置了测评软件,并对测评软件的效度做出了规定,配合学校进行心理健康普查工作, 以期能准确甄别问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最大限度避免恶性事件的发生,保证学生安 全和健康。
《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环境建设与装备规范》标准制定工作组
2017.12
教育行业标准《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与装备规范》(征求意见稿).pdf
教育行业标准《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与装备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